百度诉今日头条

不正当竞争窃取搜索结果


4月26日,第一财经记者获悉,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被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对于百度的起诉,今日头条方面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将积极应诉。



百度方面称,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大量窃取百度“TOP1” 搜索产品结果。此案涉及的“TOP1”产品,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搜索结果首条直接满足”搜索产品的简称。不同于传统搜索用URL(链接地址)满足用户搜索需求,TOP1产品创造性地在搜索结果首位,将用户所寻找的答案或者查找的资源直接展示给用户,提升用户获取信息的效率。据介绍,TOP1产品属于百度在AI领域的前瞻性探索,需要技术运用和生态运营能力,百度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


百度公司称近期发现在今日头条“头条搜索”服务的搜索结果中,存在大量盗用百度“TOP1产品”搜索结果的内容,盗用内容既包括百度公司运用先进算法和历史数据挖掘出的最匹配用户需求的TOP1搜索结果,也包括百度与生态合作伙伴一起运营的TOP1搜索结果。


从百度方面向法院出示的一些证据显示:在今日头条搜索 “螃蟹和西红柿吃会中毒吗”,首个搜索结果中的图片上打着百度LOGO水印;而搜索“1立方厘米水等于多少升”,首条搜索结果中,嵌入了“抄自百度”的字眼……百度称这些都是百度为防止TOP1搜索结果被抄袭预先打下的“防伪标记”。

 


“百度始终愿意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下与同行开展互利共赢的良性竞争,但抄袭行为已经涉及违法,不属于正常竞争范畴。”百度相关负责人表示,字节跳动公司在其“今日头条”客户端提供搜索服务本无可厚非,但从事搜索引擎服务,应当依靠自己的技术能力进行网页搜集,建立自己的网页索引数据库,而不是不劳而获,违反商业道德,公然窃取别人的技术劳动成果,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今日头条已经没有搜索结果中带有百度“防伪印记”的TOP1产品。


抖音起诉百度窃取海量视频:

索赔9000万元,道歉30天


然而就在当天下午,因发现百度在搜索中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抖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抖音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赔偿9000万元,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30天。


据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百度未经抖音授权,在其开发运营的“简单搜索”APP中,在热榜板块设置了抖音专栏。当用户点击相关视频时,可以在“简单搜索”APP内直接实现“抖音”热播视频的播放。为了掩人耳目,从抖音窃取视频后,百度又通过技术手段将抖音的水印抹去。


抖音公司认为,百度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将“抖音”视频在其经营的“简单搜索”APP中进行展示并播放,这种行为已经对“抖音”的相关视频内容形成了实质性替代,严重攫取了抖音的经营成果,实现了百度“简单搜索”APP的短期迅速发展,恶性抢夺了本应该属于抖音的用户及平台流量。


抖音在起诉书中表示,百度这种行为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在降低“抖音短视频”APP竞争优势的同时扩大了“简单搜索”APP的竞争优势,是典型的“不劳而获”和“搭便车”行为,已经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同时违反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扰乱了正当互联网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官方资料显示,“简单搜索”是一款由百度在2017年7月开发并上线的搜索APP。去年5月26日,李彦宏曾在一场“人工智能”的高端对话中表示,为了最大程度保证良好的用户体验,百度全新推出的智能搜索App简单搜索,“永远不放广告”。


不过,今日头条和抖音的运营公司同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而抖音对百度提出的要求,和百度对今日头条提出的要求一模一样,这两起诉讼也就显得有些耐人寻味。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一财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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